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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对我校2019年度申报教授职务教师进行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4阅读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2019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124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度申报教授职务教师进行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论文论著代表作外审范围

1、申报教授职务者须提交3篇受聘现职以来,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与本人从事专业一致、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经查重检测合格的论文,作为送同行专家鉴定的代表作。如有作为评审条件的学术著作也需送审(专著实行次年外审制度,2019年出版的著作不能作为参评条件)。

2、凡以前学术论文送审合格的人员今年原则上不再送审,论文外审成绩以之前的结果为准。若以前学术论文送审合格的人员,本年度申请论文 代表作再次送审,送审学术论文中需至少提交1篇新论文(查重合格),且以本年度送审结果为准。

3、凡以前学术论文送审不合格的,今年至少送审1篇新论文;凡以前著作送审不合格的,该著作不能作为申报职称支撑材料。

4、凡上年学术答辩未通过的,至少提交1篇上年评审之后新发表的论文(查重合格)进行送审,否则不能参加学术答辩。

二、外审结果使用

申报教授职务者分别送3名以上省外在职同行专家鉴定。鉴定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一般(C)、不合格(D)四个等次,外审结果如达到3个C以上(含3个)或1个D视为不合格,学校不予推荐。代表作每年只送审一次,不重复送审。请申报人员酌情提交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代表作。

三、提交材料要求

1、需提交材料

(1)论文代表作:复印件3份,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并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等信息;

(2)作为评审条件的学术著作:著作原件3部,并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等信息。

(3)由于论文代表作和学术著作是分别送审,请申报人员将3份论文代表作复印件分别装3个档案袋,3份学术著作原件分别装3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见附件1),每个档案袋中都需装入《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1份(见附件2,要求双面打印)。

2、申报人员用铅笔在档案袋上标明姓名,不填写档案袋封面及表格中的编号,由人力资源管理处统一编号。

3、各单位填写《论文论著代表作外审统计表》(见附件3),将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稿一并提交。

4、请各单位于11月19日下午6点前将代表作外审申报人提交材料、《论文论著代表作统计表》报送人力资源管理处人才发展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喜英 刘娟

联系电话:392499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9-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