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校区)、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经校领导研究决定,2019-2020学年的绩效工作仍按照原办法执行。请各责任单位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绩效相关工作任务,确保绩效尽快正常运行。各单位2019-2020学年绩效工作任务安排见表1,2018-2019学年各类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和2019-2020学年教职工岗位申报类型见附件1。
 
表1各单位2019-2020学年绩效工作任务安排
 
  
   时间  | 
   任务  | 
   责任单位  | 
  
  
   4月10日前  | 
   上报2018-2019学年各类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和2019-2020学年教职工岗位申报类型  | 
   各单位  | 
  
  
   4月30日前  | 
   责任单位负责将业绩绩效核拨至各单位并汇总到人力资源管理处  | 
   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校团委、国际教育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 
  
  
   5月15日前  | 
   人力资源管理处确定各单位绩效总量  | 
   人力资源管理处  | 
  
  
   6月5日前  | 
   各单位完成2019-2020学年绩效的发放明细  | 
   各单位  | 
  
  
   6月30日前  | 
   汇总并发放2019-2020学年绩效和2018-2019学年的剩余绩效  | 
   人力资源管理处、财务处  | 
  
 
附件1:2018-2019学年各类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和2019-2020学年教职工岗位申报类型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0年3月25日